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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进淮南市委会参政议政工作表彰办法
(2007年2月
8 日民进淮南市五届三次全委会议通过)
为进一步凝聚全会的合力,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规范参政议政的评选和表彰活动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奖项和评审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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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 项 |
评 审 条 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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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出贡献奖 |
1、被省政协列为重点提案或重点发言。
2、受到中共淮南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政协领导的亲自批示。
3、被市政协列为重点或优秀提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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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成果奖 |
1、被会中央、省委会采用稿件。
2、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,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重点宣传和报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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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献奖 |
1、被市委会作为市政协会议期间的集体提案。
2、被市委会作为市政协会议期间的书面发言材料。
3、被市委会确定为出席民进省委会参政议政会议的提交材料。
4、被区政协列为重点或优秀提案。 |
二、名额和评审程序
1、获奖人为具备上述条件的我会各级组织或者会员个人。突出贡献奖、优秀成果奖、奉献奖根据评审条件核定。
2、如同时多处获奖,不重复奖励,只给予最高奖励。
三、奖励与公布
1、以上三个奖项每年评选一次,颁发荣誉证书,并根据当年市委会办公经费预算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2、每年参政议政工作的评选情况、获奖成果、获奖人名单在会刊及网页上向全会公布,接受会员监督。
四、本办法报市委全委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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